新北原民住宅補助 最高卅萬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為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改善家屋老舊設備,修繕房屋最高提供十五萬元補助或購買房屋最高提供三十萬元補助,符合補助資格者,即日起至六月三十日前可前往區公所申請。
 原住民族行政局表示,今年採評點方式辦理,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優先獲得補助外,其餘名額依評定分數高低,於七月十四日公布補助結果。其補助對象須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而具備行為能力者的原住民,且設籍新北市並實際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申請人係房屋所有權人或申請人之配偶具原住民身分、全家人口數須達二人以上。 
 原民局長羅美菁表示,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可於六月底前至各區公所辦理,建購住宅最高補助三十萬元,修繕住宅補助十五萬元,補助應用於改善自有房屋之屋頂、天花板、地板、牆壁、廚房、衛生設備、無障礙設施設備、或電器管線等設施設備,讓住在新北市的原住民族人可以真正立地生根、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