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播小韓粉挨罰六十萬元抗罰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天新聞台去年播出「小韓粉邊罵邊哭、為何要罵韓國瑜」等新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相關內容將兒童視為宣傳工具,連結到特定政治人物,影響公共利益,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六十萬元,中天不服提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裁罰無不當,駁回中天請求。
 中天新聞台去年四月二日的「中天晨報」中,包括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哭邊罵「為什麼要罵韓國瑜」;後援會粉絲團力挺影片增,女童甜喊「韓國瑜加油」;下一代需要您救台灣,婦攜姪女拱韓選總統等新聞,遭民眾檢舉不當。
 主播並導言指,高雄市長韓國瑜的人氣很高,不只大人們喜歡,小朋友更是把他當成偶像來崇拜,就有女童希望他可以出來選總統,還有十歲的小朋友看到陳水扁罵他,都哭了。
 NCC認為,兒童心智未成熟,卻被用來與特定人物作連結,且孩童臉部沒馬賽克,聲音沒有做處裡,未來恐影響兒童人格,依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規定,裁處六十萬元罰鍰。
 中天不服,提訟抗罰,主張公權力機關不得以新聞媒體功能未實際發揮為由,或由行政機關取締不符公益標準媒體等理由,介入或限制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已妨礙新聞自由。
 行政法院指出,享有傳播自由者,不得有濫用自由情事,國家自得依法予以限制,相關新聞內容以身心尚未成熟的兒童為主體,呈現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明顯將兒童視為宣傳工具,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相關裁罰於法並無不合,判決中天敗訴。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