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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紓困>桃園區公所戶外搭棚設櫃檯受理

桃園區公所在大門前搭設棚架應付紓困申請人潮。(記者陳中興攝)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針對有工作無勞保民眾的紓困方案,在各地區的公所引起騷動,民眾不了解附帶條件門檻,以至昨天上午在桃園區公所出現高齡七十五歲的身心障礙者,以在家帶孩子為由提出申請紓困;承辦人員雖然同情,但條件不符愛莫能助。
 桃園區公所為了應付第一天申辦湧入的紓困民眾,前天就在區公所大門外搭設棚架,並擺設椅子供民眾坐著等待;民眾必須依次到帳棚前臨時設置的櫃台,說明自身的條件及聽取社會課工作人員申請門檻說明。
 桃園市議員余政憲昨天在議事堂上指出,中央實施的擴大紓困方案,許多民眾搞不清楚申請標的、流程及必須提供哪些資料,以至於到公所請領申辦紓困民眾摸不著頭緒。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各區公所開放受理擴大紓困方案,採書面審查機制,針對沒有勞保但有工作事實的民眾,只要家戶所得符合申請標準,即可領取一萬元的紓困補助。
 記者曾芳蘭/新竹市報導
 衛福部擴大「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補助對象,新竹市各區公所六日開始受理申請,一早雖有近兩百人搶先申辦,人龍隊伍一度有十餘公尺,但受理迅速,一下子就消化掉人潮。
 市長林智堅說,來申請的市民就是有需要的人,請社會處與區公所同仁以「快速、寬鬆、便利」為原則,紓困優先、市府會做同仁後盾,市府第一時間就發公文給三區區公所,以從寬認定為前提,提供自製QA、申請範例、民眾應備文件等,讓第一線區公所同仁依循審核,作業更加便利迅速。
 針對較難出示證明的市民,如賣玉蘭花、算命師、資源回收業者與白牌計程車等,市府也主動「簡化流程與文件」,只要切結書、戶籍謄本與全戶帳戶證明等三文件即可申請。
 市府社會處指出,若民眾資料備齊,區公所審核通過後,原則三天內就能核發急難紓困金;公所有認定急迫性的案子,可以在二十四小時內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