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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未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 基隆關提醒業者以免觸法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關表示,近來發現有業者進口知名電影或卡通漫畫造型之公仔、模型、雕像、雕塑等,未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涉有侵害著作財產權情事,而遭著作權人提起刑事訴訟,基隆關提醒業者進口前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以免觸法。
基隆關說,依據著作權法規定,知名電影創作、卡通漫畫造型之公仔、模型、雕像、雕塑均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或圖形著作,如自國外進口上述重製、改製或仿製之仿品,或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輸入之著作原件或其國外合法重製物,皆有侵害著作權之疑慮。
基隆關強調,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對輸入侵害其著作權之物,得申請海關先予查扣,若經民事法院判決確定者,海關將予以沒入,如經鑑定屬非真品平行輸入之侵權者,則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三十九條之一規定,得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並沒入貨物,基隆關提醒業者應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