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在桃園市開設婦產科診所的醫師林勤人,前年為婦女進行流產手術時,在對其麻醉後,在手術台予以性侵得逞。全部過程都被醫師娘在診間裝設的攝影機拍下。台灣高等法院審酌兩造已和解,二十日依趁機性侵罪將他改輕判三年十月。
判決指出,印尼籍女移工前年四月下旬到林男(六十二歲)的診所治療婦科疾病,意外驗出女子懷孕。她擔心被發現懷孕後被遣返,決定墮胎,並簽訂人工流產手術同意書。
林男隨即為被害人打麻醉針,趁藥效發揮失去意識時,支開助手,在手術檯上予以性侵得逞,之後再完成墮胎手術。被害人因昏睡,均不知遭到性侵。
全案是因林男的妻子懷疑他外遇,在手術室裝設針孔攝影機,意外將林男的惡行全程錄下,決定揭發其惡行,報警處理。檢警偵辦後,桃園地檢署依施用藥劑的「加重強制性交罪」予以起訴。
桃園地院指出,林男未尊重病患性自主權、破壞醫病關係,確實有對被害人施用藥劑,但是因引產手術所需,被害人對陷入昏迷也有預見,更改起訴法條依乘機性交罪判刑五年。
高院審理後,考量林男已經賠償被害人二百萬元、達成和解,認定他頗有悔意,又無前科,因此減輕刑度,改判三年十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