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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比武真砍人 朱雪璋判囚6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自稱是明朝皇帝朱元璋後代的台北市光信里前里長朱雪璋,不滿外號「深海閻王」的柔術高手王毓霖挑釁,四年前設局比武再找來二十多人將王男砍傷。一、二審均依重傷害未遂罪將朱男判刑六年,最高法院二十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至於朱雪璋妻子吳佩樺被控在王男倒地時,唆使「再砍一刀算我的」等,也被檢方依重傷害罪嫌起訴,但一、二審認為罪證不足,改依共同傷害罪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昨日也遭駁回、判刑確定。
判決指出,朱男不滿王男在他道館外挖鼻孔挑釁,民國一0五年二月十六日下午,在臉書留言對王男下戰帖,邀約當晚十二時,到自己開設的道場比武,實則設局圍毆王男,還指示員工拿黑襪套住道場監視器。
王男與同伴蔡櫂全等人晚間十時許到場,朱男只同意王、蔡,及指定的詹姓武術裁判進入,三人以為真要比武,不料,進入地下室後,隨即遭鎖上大門,朱男並指示黑衣人持球棒、木劍圍攻王男等人,王男則被朱男持刀砍傷。
法院審理時,朱雪璋辯稱沒重傷害犯意,當天是三對三比武,不認識的黑衣人衝進道館,他出手是為了保護妻小,屬於正當防衛。
一、二審不採信朱男說法,重批他沒有武德,依重傷害未遂罪將他判刑六年,朱妻判五月,另外二十三人被依傷害罪判刑三月至六月不等。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