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未戴安全帽遭檢舉 照罰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員警騎警用機車,後載員警卻未戴安全帽,民眾網路貼出影片,警方主動查處,依規定開罰不護短。
 民眾於前天在臉書社群上傳一則影片,內容為員警雙載騎警用機車,而後方附載員警未戴安全帽;警四分局獲悉並分析該影片警用機車行駛路段,應是為轄區基市西定路段,立即主動追查影片中員警身分及原委,並依規定查處。
 經警四分局調查,該影片為安定派出所員警於前一天下午五時左右,在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查處精神病患強制就醫案件,處理員警到場後,因情況緊急,先配合消防局人員把精神病患,以救護車送往「衛福部立基隆醫院」強制就醫,而將所騎的警用機車及安全帽暫留置在現場,待案件查處完畢後,請同事載返事故現場,拿取機車及安全帽,接續執行巡邏勤務。
 全案經查,員警雖因情況緊急隨救護車強制護送精神病患就醫,惟附載人員未戴安全帽仍違反規定,警四分局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及相關違失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