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鬧事退訓 要賠華航194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五年前獲中華航空送到美國飛行學校進行機師培訓,期間卻出現在寢室喝酒喧鬧及與駐衛警衝突,甚至複製學習心得,遭華航終止職前訓練,並提訟要求許男賠償訓練費、違約金等。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許男應給付一百九十四萬餘元。
 民國一0四年六月,許男獲華航派送到美國飛行學校受機師訓練,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卻在寢室飲酒喧嘩及抽菸,並與學校駐衛警發生不當肢體接觸,違反相關規定。
 華航指出,依規定足以將許男退訓,但公司從寬給予自新機會,不料許男於次年一月至三月間的學習心得月報告,竟然出現一模一樣的內容,顯見學習態度輕忽,缺乏飛行員紀律,依職前訓練協議書終止許男職前訓練,要求賠償相關費用三百七十四萬餘元。
 許男答辯表示,耶誕節飲酒事件華航已處罰他停飛兩週,不得再以此作為終止契約的事由,且他的學習心得月報告內容並沒有相同,且心得報告與飛行員的專業技術、紀律及飛行安全沒有關聯。
 法院指出,許男於耶誕節飲酒等行為,確實違反學校宿舍規定,且他三個月的學習心得報告內容也確實相同,認定許男敷衍呈報心得報告。
 法院認為,許男於停飛處分後未見省思,確實投機取巧、敷衍矇混,華航終止契約有理由,應賠償訓練費、簽證費、生活津貼等一百七十四萬餘元,及二十萬元違約金,共計一百九十四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