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秋冬半年停機減煤 若違反許可最重可廢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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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環保局堅持興達電廠十月起,一半燃煤機組需停止運轉半年,其餘機組用煤量需降至六成五,使興達電廠秋冬半年期間總用煤量僅剩百分之三十二點五,是國內最早落實燃煤電廠實質減煤的縣市;環保局表示,屆時將派員進廠進行查核,確保興達電廠依規定停機,若違反許可,最重可廢止許可證。
 環保局表示,高雄市的空污改善不能等,因此在興達電廠提出許可展延申請時,強制台電今年十月起立即落實停止運轉興達電廠二部燃煤機組,同時要求減煤需比原本承諾的三成還要更多。
 環保局說,十月一日起派員進廠進行查核,確保興達電廠依規定停機,未來也將持續監督,若查獲違反許可核定內容,環保局將依空污法第六十二條處十萬至二千萬元罰鍰;若認定屬情節重大,會依空污法第九十六條命令停工,必要時並得廢止許可證。
 環保局表示,若秋冬空污嚴重,環保署啟動空品不良應變機制時,興達電廠仍須配合中央調度,減煤量會更多,未來高雄市電力設施加嚴標準修正通過後,興達電廠也需符合新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