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新設立的合法旅行社被排除疫情紓困外,經立委蘇震清與交通部研議後,已將補貼對象修正為三月三十一日以前成立者,均可獲得紓困補助。
蘇震清表示,接多家新設立的旅行社陳情,觀光局依「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營運及薪資費用實施要點」,使得新設立的合法旅行社被排除在外,他要求政府檢討補救。
觀光局在研議後,已做出正面回應,這項實施要點提到,補貼對象僅限於「一0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前成立之業者」,造成新設立的旅行社被排除在外。新公司成立後有必要的開銷,等於還沒營運就要負擔成本,在無法獲得紓困補助的情況下,新設立的旅行社莫不叫苦連天。
經蘇震清反映後,觀光局於六月二日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營運及薪資費用實施要點」,將紓困補貼對象修正為國內營業中(中華民國一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成立)之合法旅行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