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局彭姓警官在派出所長任內,佯稱一名林姓退休警員過世,要警友站顧問捐助善款,對方捐五千元奠儀給彭;彭又以同樣手法對另一名公司老闆如法泡製,佯稱分局員警因公殉職為由募款六千元,因當時有其他客戶在場,才未得手。檢察官考量彭認罪,給予緩起訴並繳公庫兩萬元。
二0一五年八月到二0一七年十二月間,彭姓警官當時擔任歸仁警分局的一處派出所所長,二0一七年下半年間,他打電話給派出所警友站一名楊姓顧問,佯稱已離職的林姓員警因故過世,請楊捐助善款,楊不疑有他,在一週後把裝有五千元的奠儀袋交給彭;同年十一月間,彭又前往仁德區一家公司找葉姓老闆,向葉訛稱歸仁分局的林姓同仁因公殉職,請對方捐助善款,葉當場答應捐六千元,但當時葉有其他客戶在場,彭先離去並未取得款項。
彭姓警官騙錢一事,後來被檢舉到台南市調查處,經蒐證調查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彭在檢方偵查時坦承犯行不諱,與相關證人及被害人的證詞情節相符,也有派出所林姓員警的募捐名冊物證。
台南市警局已針對彭男在所長任內插手警友站經費一事,予以一支小過及拔掉主管職務並調離現地處分,南檢已依職權送台南高分檢再議,等到該案定讞後,市警局會研議追究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