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晚12日解除市長職務 政院將派員代理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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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過關,成為首位被罷免的直轄市長,依法最晚十二日解除市長職務,且未來四年不得再參選高雄市長;由於韓國瑜所遺任期超過兩年,依法最晚要在九月十二日前補選。
 補選完成前,高雄市長將由行政院派員代理,至補選完成。根據中選會規劃,將於十二日前審定韓國瑜罷免案投票結果並公告,也就是,韓國瑜的市長職務最晚將於十二日被解除,且未來四年內不得參選高雄市長。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地方制度法,罷免案通過後,依規定應辦理補選者,應自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而直轄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兩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