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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建築重建 竹縣2申請獲准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內政部推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邁入第四年,新竹縣截至目前共核准竹東鎮、湖口鄉二件危老重建申請案,另有三案正在審議中。
 縣府表示,為協助縣民提出申請,縣府產發處已於去年成立「危老輔導團」,並辦三場教育訓練,吸引五十多位相關專業領域之建築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土木技師、都市計畫技師等參加,今年下半年將不定期推出教育訓練或線上影音,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密切關注縣府產業發展處網站,透過翻轉危險、老舊房屋,提昇居住品質,讓城市的樣貌更美好。
 產發處表示,危老重建計畫申請期限到一百一十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三年時程獎勵為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第四年為百分之八,接著會逐年遞減到百分之一。適用對象為都市計畫範圍內非文化局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之合法建物,且符合上開條例所規範之危險、老舊建築物條件者,如屋齡達卅年以上、經建築主管機關依法通知限期拆除或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者等為法定要件。
 產發處說,都市更新行政程序冗長、基地面積須達一定規模、整合相對困難,危老重建程序相對簡便、僅需單棟建築之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請,並有多項容積獎勵、稅賦減免等配套措施,對符合資格者實為一大利多。
 工務處初評補助名額為一百八十件,單件補助最高金額一萬五千元,詳評六件,單件補助最高金額四十萬元,歡迎民眾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