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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生被罰獨居 法務部遭糾正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誠正中學桃園分校日前接收有特教服務需求的學生,將其隔離近三個月,並三度處罰「獨居」共二十二日,監察院調查認為,該作為不符國際人權公約規範,且未提供適當協助,十日提案通過對法務部的糾正案。
本案由監委王美玉、林雅鋒負責調查。糾正案文指出,今年一月七日起,誠正中學彰化分校發生學生以叫囂、怒罵、擊破房門瞻視孔壓克力板、砸毀電視機,甚至拆除舍房內設施作為攻擊武器,形同暴動。
彰化分校同月九日以「轉換學習環境俾利感化教育實施」為由,將參與事件、具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的兩名學生,分別轉學至誠正中學及桃園分校。
其中一名有智能障礙、行為規範障礙的學生,轉入桃園分校後,即因身心狀態配置於靜心園隔離近三個月,且期間三度被罰「獨居」共二十二日,其中一次甚至連續達十五日。
桃園分校用以隔離生病或違規學生的「靜心園」,長期以來竟未訂有管理規範,法務部顯有怠失,應負監督不周責任。
監委指出,該生於一月中出現首次違規行為,當時已向師長透露自身情況,但桃園分校卻罰他連續獨居十五日,至二月六日才安排到校內身心科門診就醫;該生二月初反映不想獨居,連續數日鬧房,卻又被處罰獨居,遲至入校一個月後,才啟動特教及輔導,已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