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查獲 疏浚河道偷埋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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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接獲通報,三峽區弘道里河川工程疑似遭廢棄物填埋,會同警方前往稽查,當場破獲承攬河道疏浚的工程廠商非法掩埋廢棄物。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並已要求廠商將填埋物挖出並運至合法廢棄物處理廠處理。
 環保局表示,有民眾反映,三峽區弘道里弘道八十之二旁,有業者疑似於河道偷埋廢棄物,即至現場要求怪手司機開挖,果然挖出數袋廢棄物,內容包括廢纖維或棉、布等混合物,由警方將怪手司機、領班帶回偵訊。
 偵訊時怪手司機表示,自己是受託掩埋廢棄物,而領班則坦承公司承攬三峽區公所河道清淤工程,惟於該河川挖除的淤泥少,不足核銷,故自行運來鄰近縣市下水道工程產出之袋裝土方及其他廢棄物充當河川疏浚清淤挖掘成果,以便用來申報清淤費用,不料作業過程中遭附近機警居民發現並通報警察局,而為免遭警察或環保人員查緝,在發現被民眾通報後,已先將大部分掩埋袋挖出移除。
 環保局表示,本案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汙染環境,已違反廢棄物清理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除請警察局三峽分局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外,也要求廠商將現場挖除及運走之廢棄物依規定運送至合法廢棄物處理廠處理;此外業者承攬河川疏浚清淤工程反填埋其他廢棄物,未依合約執行,將請三峽區公所依違規情節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