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厚銘、洪錫賢/彰化報導
彰化縣衛生局防疫期間不忘端午節應景食材稽查,在各超市、傳統市場107件抽檢中,發現來自雲林崙背鄉一家食品加工廠的花生粉含有總黃麴毒素、黃麴毒素B1、赭黃麴毒素A超量,除已要求下架,也通報雲林衛生單位處理;另在網路上也查獲30件不符定型化契約規定,其中1件「櫻花蝦」未標示廠商及產品資訊、4件未以低溫運送。
彰化縣衛生局指出,這次共抽驗粽子、調味醬、糯米及粽料食材(含菜脯、蝦米、豬肉、鹹蛋黃、栗子及花生粉等),其中來自雲林一家食品加工廠的花生粉被驗出總黃麴毒素(B1+B2+G1+G2)、黃麴毒素B1、赭黃麴毒素A超量,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已移請雲林衛生局處理。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林毓芬指出,黃麴毒素及赭黃麴毒素都是黴菌產生的次級代謝物,為WHO認定的第一級致癌物質,具有肝毒性,長期暴露會引發肝炎、肝細胞突變、增加罹患肝癌風險,其中以黃麴毒素B1毒性最強。林毓芬提醒消費者,購買花生粉除了優先選擇完整包裝食品外,記得放置在密封罐或袋內避免受潮,並置於冰箱陰涼處,如有發黴、受潮、變色、油秏味等異狀,應丟棄勿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