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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長肯定獎勵畢業就業方案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的影響,針對畢業求職旺季,特別推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且為本國籍15-29歲青年,只要穩定就業滿90日即可獲得2萬元獎勵金,滿180日再加碼1萬元,鼓勵應屆畢業青年踴躍求職並穩定就業,該措施獲數所大學校肯定。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林仁昭分署長指出,凡本國籍15到29歲應屆畢業生,在109年6月15日(計畫發布日)至9月30日期間,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者,均可提出申請;凡受僱於同一雇主就業滿90日發給獎勵金2萬元,滿180日再加碼1萬元,共計3萬元整;此外,為鼓勵青年畢業後儘速就業,適用對象擴及自109年1月15日起至6月14日期間到職,目前仍持續穩定就業,並自6月15日計起,連續受僱滿90日及180日即符合請領資格。本計畫採線上申請,青年朋友只要加入成為「台灣就業通」會員,填妥申請表格與履歷,並上傳畢業證書、身分證及存摺等佐證資料即可。
北分署與轄區大專校院合作推動本計畫,各校校長樂見其成,「致理科技大學」陳珠龍校長表示,6月份是畢業生尋職旺季,提供獎勵金確實可鼓勵青年儘速就業;「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王錫福校長表示,在不影響畢業生薪資條件下,提供適度誘因有機會加速整體就業環境恢復;「亞東技術學院」黃茂全校長對於方便省時的線上申請方式相當認同,相信更能提升青年申請意願;「輔仁大學」江漢聲校長認為,本計畫應能降低新鮮人在就業初期頻繁流動的情形。
北分署林仁昭分署長表示,勞動部因應疫情衝擊提出多項企業與勞工的紓困措施,目前疫情雖已紓緩,但就業市場仍待提振,青年朋友除了透過「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申領穩定就業獎勵外,若投入特定製造業、照顧服務業,就業期間每月可再申領5,000至7,000元獎勵金,最高可領18個月,兩個計畫可同時請領,最高可領取13萬8,000元。詳情請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02-89956399分機1475、1486,或逕上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