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地政士詐貸3億 女銀行員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兆豐銀行新店分行石姓女行員與許姓前夫、周姓等五名地政士合謀,涉嫌以拉高不動產交易價格方式,向銀行詐貸約三億元。檢調前天發動搜索,將石女、許男等十七人約談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十九日清晨諭令石女以三十萬元交保,許男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同案被告中,配合詐貸的周姓地政士及買屋人頭共十一人,檢察官各諭令以五萬元至二十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其餘人則請回。至於石女的許姓前夫,檢察官認為他涉嫌重大,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昨日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指出,許男涉犯銀行法特別背信罪,犯罪金額逾億,為七年以上重罪,又涉犯詐欺、偽造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且許男過去曾有隱匿藏身之舉,也有一定資力,有逃亡之虞。
 法官考量許男涉及的房屋標的眾多,犯罪時間長達數年,共犯間如何分工尚待調查,且有重要證人及潛在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許男羈押禁見。
 檢調指出,民國一0四年六月至一0六年十一月間,石女任職於兆豐銀行新店分行期間,利用負責個人消費金融及申辦信貸房貸業務的機會,與許男及周女、人頭等人共謀不法。
 許男先物色雙北地區的中古屋,找來人頭當買家,由周女等人辦理房屋過戶登記。許男再製作不實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虛報實價登錄房屋價格,向兆豐銀行申貸,並石女承辦並核准申貸放款,兩年多共詐貸二十多件、約三十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