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委蔡易餘的維基百科介紹,去年底遭竄改指妻子為卡神楊蕙如,徐姓女子截圖後傳至社區的LINE群組,遭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士林地院審理認為,徐女沒有選舉誹謗的惡意,將她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徐女(六十四歲)去年十二月十日在社區群組中,傳送「太可怕了,楊蕙如是民進黨前立委蔡啟芳的兒媳婦,就是蔡易餘的老婆,竟然還可以睜眼說瞎話」,隨文還附上一張維基百科的截圖,該圖指蔡易餘的配偶欄為楊蕙如。
士檢獲報後,依戶籍資料證實蔡易餘與楊蕙如均單身未婚,且蔡易餘也曾在臉書粉專刊登澄清此事,並公開身分證配偶欄為空白。
另經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證,蔡易餘的維基百科確實遭匿名使用者變更配偶欄,且於四十一分鐘後又被同一人刪除,足證蔡男的配偶是楊蕙如為錯誤訊息。
檢方認為,徐女可以透過立法院網站的蔡易餘國會研究室、服務處等電話,或臉書粉專,查詢他是否已婚、或配偶姓名,卻未經查證就刊登假訊息,涉違反選罷法的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罪嫌,及刑法加重誹謗罪,將徐女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徐女轉貼的截圖照片,包括蔡易餘的選區、性別、政黨與父母資料,來自於足以使人相信是來自具公信力的網站,而徐女從事家管,可能不具判斷資料真實性的能力,而誤信內容未再查證即散布,無從推論她屬惡意誹謗,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