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黨產條例釋憲案,大法官將於三十日進行言詞辯論。國民黨、中投公司、婦聯會等先後聲請大法官迴避。司法院二十六日指出,婦聯會等並非聲請釋憲案當事人,大法官決議駁回。
司法院指出,大法官審理黨產條例釋憲案訂六月三十日上午行言詞辯論,聲請人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第六庭。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財團法人國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族基金會、財團法人民權基金會、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等,並非本件釋憲案當事人,自六月十八日起先後聲請大法官黃瑞明、蔡宗珍、許志雄、許宗力迴避本案審理。
婦聯會等聲請大法官迴避的理由,包括大法官配偶曾參與黨產條例的立法過程;或曾就黨產條例表示法律見解;或曾參與立法準備;或曾就相關問題表示法律見解等。司法院表示,聲請事由均因與法律規定不符,自均應駁回。
程序上,先由被聲請迴避的大法官就聲請是否有理由、是否自行迴避表示意見後離席,再由其他大法官評議並決議該大法官是否迴避;被聲請迴避的大法官則不參與評議與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