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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研擬以NCC為主體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針對總統蔡英文曾提到數位發展部可能將以NCC為改組主體一事,認為應還是負責原有監理任務,並下設獨立機關或委員會,但其中仍有相當多的變數。
NCC為一獨立機關,成立於二00六年,主要負責台灣通訊傳播監理業務,包括今年頻5G譜競標、核發電信業者5G特許執照也是NCC負責。
蔡英文去年政見提到,在下個階段,資訊、網路、傳播部門要有突破性的整合,才能因應數位時代,之後將研議成立負責資訊、資安、電信、網路與傳播五大領域的數位發展機關;而在今年就職演說也提到,行政院組織改造工程中,包括成立專責的數位發展部會。
對此,NCC主任秘書、發言人蕭祈宏表示,數位發展部目前主要由行政院規劃,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與科技部也參與其中。據了解,數位發展部考量以NCC作為改組主體,再加上行政院資安處。
他指出,若日後NCC成為數位發展部,原有業務應該仍會維持,但不會再是獨立機關,日後可能會另外下設獨立機關或獨立委員會,負責電視台換照審查及電視新聞內容違規開罰等業務。
蕭祈宏也說,資訊領域相關業務,牽涉經濟部、科技部、交通部郵電司等多個部會,彼此間都還在協調;網路領域由於涵蓋面向廣泛,也會再釐清管理範圍。
目前整個改組作業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負責,相關組織改造規劃等行政院確認後,還要送立法院審查,後續仍有相當多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