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65歲大型車職業駕駛 工時限8小時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配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自七月一日起放寬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年齡上限為六十八歲,交通部二十九日公布,年逾六十五歲的駕駛每日總駕駛時限降為八小時,且僅能在白天駕駛,管理更為嚴格。
 交通部公告新修正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自七月一日起,針對大型車職業駕駛人年齡上限自現行六十五歲放寬為六十八歲後,再依駕駛風險增加,明訂年逾六十五歲的大型車職業駕駛執行勤務規範。
 新制明訂,年逾六十五歲的大型車職業駕駛,每日總駕駛時間以八小時為限,且限於上午六時至下午六時,連續駕車三小時者,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另一般規定大型車職業駕駛每日總駕駛時間最多不超過十小時,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
 同時,新制也規定年逾六十五歲大型車職業駕駛,連續兩個工作日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若因排班需要,連續兩個工作日間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休息,一週以兩次為限,不得連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