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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不交代 無限期打入全額交割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陳麗卿一日晚間在記者會表示,大同公司在部分股權未經權責單位查明認定前,即於股東會自行認定,逕行剔除股東表決權,決議方法及決議結果效力存有疑慮。
 證交所強調,大同公司自行判定有問題,公司必須說清楚,目前大同為全額交割股,何時取消將以公司改善做為基準,因此若公司沒有任何改善作為,可無限期處以全額交割。
 陳麗卿指出,大同公司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選舉票,導致本次股東常會改選董事結果效力存有疑慮,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並有違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且大同公司六月三十日股東會當天晚間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未能釐清相關疑義。
 她並說,如果上市公司股權有違反法規,或涉及陸資疑義,應由權責單位解釋或查明認定,大同公司逕行剔除部分股東表決權,或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行為,導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結果、相關決議方法及決議結果效力存有疑慮,各股東平等行使其應有權益已受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