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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四期非絕症 手術切除 五年存活率可達五成

台北慈濟醫院副院長張耀仁呼籲,罹患乳癌的婦女及早諮詢專業醫師建議且接受治療。(台北慈濟醫院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42歲李小姐確診為乳癌第4期,一開始,李小姐自認已屬末期,拒絕接受治療,但在台北慈濟醫院副院長張耀仁鼓勵下,歷經半年化療與2年標靶治療後,腫瘤已消去許多,最後再進行乳房部分切除手術,如今狀況穩定,順利回歸職場與家庭。
 張耀仁表示,李小姐3年前沐浴時摸到左側乳房有個小腫塊,因無不適症狀不以為意,直到去年腫瘤擴散到皮膚表層,潰爛惡臭,才趕緊至醫院就診,惡性腫瘤大小已達15公分,且有肺臟、骨頭及淋巴腺等多處轉移。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8年的癌症登記報告顯示,全體乳癌患者中,50歲以下診斷出乳癌比例約為34.4%,而乳癌第4期患者占了其中的5.2%。
 張耀仁說明,第4期乳癌指的是超越乳房及腋下淋巴結的遠端轉移,常見轉移處有骨骼、肺臟、肝臟,甚至是腦部等。過去普遍認為,手術治療或放射線治療等局部治療,對第4期癌症患者的長期存活應無助益,因此多選擇姑息療法。然而,現今醫療的進步,化學治療、標靶治療、賀爾蒙治療,甚至免疫藥物等,除了能大幅改善乳癌第四期患者的臨床症狀及生活品質外,亦能提高長期存活率。其中也包含手術治療。
 張耀仁與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合作,從國民健康署癌症資料庫中蒐集自2011年1月到2014年12月,共1947筆乳癌第4期病人之資料加以分析,將其分為兩組:一組732位病人,過去曾接受乳房切除手術,另一組1215位病人,只做過簡單切片,無做過任何手術治療,追蹤時間的中位數為38.2個月。同時將各種變數合併考量,包括年齡、是否做過化療、電療或賀爾蒙治療等,最後兩組比較發現,經手術治療的乳癌第四期病人,其五年存活率明顯較另一組高,以整體存活率而言,手術切除組5年存活率可達5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