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槍擊浪浪 新北開罰1.5萬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有民眾於五股區觀音山遊客中心下方停車場以BB槍射擊犬隻。雖然相關行為人在筆錄中辯稱,因犬隻對他吠叫且作勢撲咬,為自我防衛才以BB槍射擊犬隻;但因事證明確,動保處依故意傷害動物行為,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對行為人處以一萬五千元罰鍰。
 動保處接獲警察提供資料,有民眾以BB槍射擊流浪犬,經蘆洲警分局協助調查,將相關行為人筆錄與影片事證提供動保處查處。雖吳嫌表示因聽聞該區域流浪犬有攻擊路人事件,才購買BB槍自保,當天因犬隻對他吠叫及作勢撲咬,才射擊犬隻。
 動保處調閱影片發現,吳嫌從包包拿出BB槍時,犬隻即已調頭朝後方跑,但吳嫌仍朝犬隻射擊,顯然已違背自我防衛原則。雖未造成犬隻肢體殘缺或重要功能喪失,仍顯見故意傷害犬隻行為,因此動保處依法開罰一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