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漏報 快補報免受罰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一0八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六月三十日截止,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提醒民眾,若一時疏漏發現有漏報所得或尚未申報,請儘速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補報,以免受罰。
 基隆分局說明指出,依據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全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得免辦理結算申報,換言之,如已超過前揭之合計數,且有依所得稅法規定核課之所得額者,即應辦理結算申報,倘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自行辦理結算申報,而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漏報課稅所得情事,將遭補稅處罰,呼籲發現有漏報所得或未申報之民眾,請儘速補報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基隆分局表示,已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申報有應檢附的其他證明文件、單據的民眾,應於七月十日前逕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