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來台觀光遭性侵 持刀狼重判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劉姓男子攜帶一把美工刀侵入一棟住宅大廈四樓,見一名來台短期觀光的越南女子,走進一間套房後,竟意圖不軌,伺機上前敲門,該女誤以為友人前來而開門,劉趁隙而入,將門關上,取出美工刀,要求女子為其口交,並性侵得逞。彰化地院六日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處七年六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今年三月二日晚間,攜帶一把美工刀,開車到一棟住宅大樓附近,再步行侵入該大廈四樓,躲藏在樓梯間觀察。剛好一名來台短期觀光,暫宿在友人提供的套房,該女子走出套房為劉發覺,劉竟意圖不軌,待該女再進入套房後,伺機上前敲門,該女誤以為是友人前來而開門,劉見狀即趁隙入內,並將自己長褲拉鍊拉下,以手比劃,要求女子為其口交,女子不從且表明不欲與之性交易,要將劉趕出,劉將門關上並阻止該女開門,奪走女子手機摔地上,取出美工刀,致女子畏懼不得不從。
 劉接續將女子推倒在床上,壓在女子身上,違背女子意願,性侵得逞。嗣劉聽聞房外疑有聲響,恐犯行遭人發覺,向女子下跪後起身逃逸。女子隨即聯絡友人告知此事,報警處理。警方三月五日搜索劉先前居處,查扣犯案所穿衣、褲、鞋,並從其上班處扣得美工刀等證物。
 法院審酌被害人為外籍人士,隻身來台,橫遭被告性侵,身心勢必承受極大恐慌,再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等情,量處七年六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