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是否該設監視器 市長:尊重議會決議

 記者林偉民/仁德報導
 幼兒園是否該裝設監視器,前天在市議會引來討論,最後退回該草案,市長黃偉哲八日表示,市府尊重議會決議,不過如果曾經發生過虐童案件的學校或幼兒園,還是鼓勵安裝監視器,他希望在人權跟保障幼兒人身安全中間,找到一個折衷的平衡點。
 黃偉哲八日上午到仁德頒發卓越市民褒揚狀給終身奉獻傳承母語文化的鄭惇元後,接受媒體採訪時做以上表示,他認為,法律有明文規定,兩歲以下幼兒園強制要裝監視器,但兩歲以上幼兒園的部分中央沒有明文規定,而且還是全國性議題,已經爭執很久,好幾屆立委都無法有一致的見解。
 他尊重議會的決議,但怎樣可以保障孩子們在不被看到的時候遭施暴或被虐待,仍是需要思考的,但是如果曾經發生過虐童案件的學校或幼兒園,他還是鼓勵安裝。
 另外有裝設監視器的幼兒園,還是需要讓社會大眾知道,黃偉哲認為,可能考量公布哪些幼兒園有裝,方便家長選擇,但這部分還是在草擬階段,還沒有確定,他希望應該在人權跟保障幼兒人身安全之間,找到一個折衷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