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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廣告高聳危人車 限期改善

東區東門路三段卅七巷廣告招牌,部分範圍違規,東區公所要求廣告廠商限期改善。(記者陳銀全攝)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東區自強里內東門路三段與卅七巷口房屋頂樓廣告招牌高聳,民眾擔心萬一發生意外,希望拆除,東區公所會勘後,要求廣告廠商於十八日前,完成違規部分拆除作業,以維安全。
 自強里長鍾聯家表示,該廣告鐵架矗立在房屋頂樓,由於面積過大,里民擔心發生意外,因此向里辦公處反映,他也在里長業務聯繫會報中提出,要求工務局能協助處理。
 東區公所區陳勝楠會同市府工務局、鍾聯家及廣告廠商和屋主等會勘後,也都希望早日解決。陳勝楠表示,該廣告鐵架,雖合法申請,但有擴大廣告招牌範圍之嫌,因此要求廠商及工務局等,設法解決。
 相關單位會勘結論,廣告招牌違建部分,由市府工務局、區公所、里辦公處等確認範圍、擴大違規部分,最遲於十八日完成拆除作業,施工前,廠商通知工務局及區公所確認、後續如有違建部分, 公所立即通報,由工務局依法裁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