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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炒股 國小校長記過2次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現任澎湖赤崁國小校長蔡樂生遭檢舉上班時間買賣股票,沉迷股市怠忽職守。案經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蔡男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經縣府懲處仍持續為之,判記過兩次。
 蔡樂生擔任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校長,後調任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迄今。監察院彈劾指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多次勸阻未知警惕,除意圖對他懷疑的檢舉人即中山國小老師秋後算帳,仍持續於上班時間買賣股票,即使再經媒體報導、澎湖縣政府處分申誡,仍然故我。
 彈劾理由提到,蔡樂生在中山國小校長任內,即遭檢舉專心於股市交易,導致忘了讓學生參加比賽,接受教育處督學訪談時還說:「只是有時候手癢會看一下」,調任赤崁國小校長後,仍持續於上班時間交易股票。監察院調查,蔡樂生任校長期間,委託買賣股票金額各約新台幣二十一億餘元,顯見嚴重影響校長職務的執行。
 蔡樂生則辯稱,已徹底懺悔改過,絕不重蹈覆徹,懇請公懲會予以不受懲戒或從輕懲戒。公懲會認為,法令規定公務員不得利用上班時間買賣股票,而蔡樂生於上班時間買賣股票長達三年半,所為屬於公務員懲戒法所定的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並導致公眾喪失對蔡樂生校長職位的尊重與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