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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式槍殺五金行老闆槍手判無期徒刑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雲林縣男子黃建豪疑因地方金錢利益糾紛,與麥寮鄉五金行的丁姓老闆結怨,前年六月持槍以行刑方式當街將丁男槍殺身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等罪將黃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十四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丁姓老闆在地方開設金金賣場,他的事業跨足餐飲、賣場、砂石、營建,政商關係良好。民國一0七年六月十五日晚間,他與友人聚餐後,走出屋外時,遭埋伏的黃建豪當街開兩槍,丁男的右腿、頭部中彈,當場死亡。
警檢專案小組循線將黃男逮獲,但他並未供出主謀,供稱過去曾請託丁男合作生意,因遭到拒絕而心生怨恨不滿,興起報復教訓。黃男到案後否認有殺人犯意,聲稱是不小心扣下板機。
一、二審法院均不採信黃男的說法,認定他行凶手段凶殘,且可能是受他人委託而犯案,但黃男不願吐實,犯後態度不佳,惡性重大,均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此外,同案中其餘十二名共犯中,分別被控幫助殺人、槍砲、滅證、藏匿人犯等罪嫌,其中三人獲判無罪,另九人各被判刑五月至七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