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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交易所得 擬不計入綜所稅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文化部長李永得二十三日在立法院表示,為提振視覺藝術產業市場,已預告修正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中,新增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額;財政部表示,若文化部能建置藝術品拍賣市場產業發展策略,願配合研議評估提供分離課稅的租稅措施。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吳思瑤、林楚茵、伍麗華二十三日在立法院舉行「後疫情時期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公聽會;黃國書表示,後疫情時期看到香港藝術產業面臨考驗,要思考台灣藝術品市場如何振興,去年一整年台灣的藝術交易市場,財政部只課到不到新台幣二千萬元的稅,台灣有好的藝術創作者與一流的藏家,但藝術品交易卻不像過去活絡,甚至漸漸凋零。
李永得表示,為提振整體視覺藝術產業市場,及鼓勵年輕視覺藝術工作者創作,文化部在今年七月八日預告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中,參照國際藝術品交易市場規則,新增文物或藝術品之交易所得不計入個人所得總額,採分離課稅方式徵納;並研議對藝術創作者的租稅優惠方案,為台灣藝術產業打底。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中已經有很多相關優惠,至於收藏家拍賣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交易所得要合併課稅,如果對業者產生申報困擾,經過與文化部密切溝通,若文化部能建置藝術品拍賣市場產業發展策略,制定完善且整體性政策,避免涉及洗錢防制等問題,財政部在推動過程中,願意配合研議評估提供分離課稅的租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