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作物如受天然災害 請速向公所申報並拍照存證

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即將進入颱風發生頻率較高的八月份,農作物受損機率也相對提高,為保障農民急於復耕及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權益,農糧署呼籲,農作物如受天然災害,請農民除了儘速向公所申報災損情況外,並可依規定將受損田區狀況拍照存證,以利後續提供公所災損認定之參考依據。
農糧署表示,為避免災害發生後,部分農民因急於復耕清園或進行病蟲害防治作業,使得田區已無作物或已無災損現況,導致公所於災後勘查時,田區現場已無法認定損害程度,恐將影響農民申請天然災害救助權益。
汛期在即,農糧署提醒農民密切注意新聞媒體所發布之颱風動態,及早採取各項農作物防範措施,妥善預防以減少農作物災害及財產損失;於天然災害發生前,該署會通報各地方政府密切注意,倘有災情顯現,應依農業天然災害查報作業規定辦理災情查報,及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辦理救助事宜,儘速協助受災農民復耕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