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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工廢樓 新北祭重罰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一處未完工廢棄十多年的大樓,環保局、工務局及公所二十六日到現場聯合稽查,對建物地下室積水部分要求限期三天內抽除完成,環保局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現場開立六千元罰款舉發通知書;另工務局依違反建築法規定,開單處起、監、承造人各九千元、共二萬七千元罰款。
工務局表示,該私有建物於民國八十八年領有建築執照,要興建地上五層地下一樓之建築物,未完工荒廢迄今,建築執照早已逾期失效。
環保局、工務局及公所相關人員昨天到現場聯合稽查,並要求地主及承造人到場說明;稽查結果,針對建築物地下室積水部分,當場限期於三天內抽除完成,並封住開口,避免下雨再次積水,以維公共衛生。
對於該建物一樓開口部分,稽查人員亦限期一個月內封閉完成,避免民眾誤闖。建物頂樓及周邊堆置之廢棄物,環保局現場開立舉發通知書,處最高額度六千元罰鍰,並限期二十八日中午前完成改善,逾期則按日連續處罰。
至於該建物可供使用部分,起造人未依照規定辦理變更設計申請使用,工務局依違反建築法規定,處起、監、承造人各九千元、共二萬七千元罰款。另由新莊警分局於現場設置巡邏箱,定期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