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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典館違建 北市府有條件緩拆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有關文化大學大典館屋頂違建一案,北市違建爭議處理委員會廿八日決議,限文化大學在三個月內檢送容積購買合約提送市府備查,並每週向建管處回報辦理進度,方可展延建照補照程序六個月延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止,倘逾期未完成合約簽訂及補照程序,建管處將駁回建照展期申請,並勒令文化大學停止使用並予以封存。
 北市府都發局建管處昨天表示,文化大學已於去年向建管處申請補辦建造執照,並完成都市設計審議及結構安全鑑定,惟囿於容積移轉問題無法於期限內完成補照程序,北市府在廿八日召開「違章建築爭議處理委員會」大會審議。
經會議決議,文化大學在民國五十一年創校並於民國六十八年已完成大典館六至八樓增建,因北市府在民國九十一年重訂「台北市大專學校容積率標準」限制學校用地容積率上限一六0%,但因當時文化大學建物容積已達二三五%,以致文化大學法定容積不足,且此案位於山坡地,僅能使用古蹟容移方式辦理,委員會緀討論後決議,限文化大學於三個月內檢送容積購買合約提送市府備查,並每週向建管處回報辦理進度,方可展延建照補照程序六個月延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止,倘逾期未完成合約簽訂及補照程序,建管處將駁回建照展期申請,並勒令文化大學停止使用並予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