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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驗尿還是毒 吸毒累犯辯喝感冒藥 法官不採判5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因吸食毒品案件被判刑入獄,執行完畢出監後,兩度向台南地檢署報到在觀護人室接受採尿送驗,結果均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法官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他五個月。
張男曾經因施用毒品案,經法院判處兩個月確定,於二0一七年十一月中旬執行完畢出監。由於毒癮難戒,他出獄後仍無法斷絕毒品,二0一九年七月十七日上午及八月六日上午,他先後兩度到台南地檢署觀護人室接受採尿送驗,結果皆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因而查知他仍繼續在施用毒品。馬上被檢察官帶去開庭偵訊,張男否認吸毒,並辯稱自己有服用感冒藥物及奇美醫院開的精神藥物。
檢察官不信張男所辯,並去函奇美醫院詢問開給張男服用之藥物,有無可能導致其尿液檢驗呈現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醫院的回覆答案為否定。安非他命類藥品(包括甲基安非他命)早已被禁止用於醫療,甲基安非他命在國內亦無合法醫療用途,檢察官直接對張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後來,張男在法院開庭時也認罪,由法官依兩條吸毒罪各判他三個月,合併執行五個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