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施暴又動刀 恐怖情人重判126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一名方姓男子因懷疑
女友劈腿,雙方數度於租屋
處發生爭吵衝突,一0七年間方男以水果刀之刀柄插入女友下體,後一個月更持水果刀連刺女友數刀,幸緊急開刀才救回一命。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認方涉犯強制性交、殺人未遂等罪,分處四年六月、十年六月,合併執行十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方男過去曾多次對女友施暴,一0六年十二月女友獲法院核發保護令,當即要求方男搬離租處。未料方卻於一0七年十月中旬,帶著兩人孩子到女友租屋處,方因懷疑女友另結新歡,兩人於臥室爆發爭吵。方男盛怒之下脫去女友褲子指侵,女方掙扎踹開方男至廚房拿水果刀自衛,方男見狀出手奪刀,爭奪間水果刀的刀柄與刀刃分離,方竟拿起刀柄硬插女友下體。
 同年十一月間,方男復至女友租屋處,因想看女友手機兩人再度發生肢體衝突。趁女友蹲下撿手機背對之際,竟掏出預藏水果刀,對著後背、胸部、腹部及四肢等處連次數刀,女方驚懼之於連忙求饒,適時女方姐姐來電,才趁隙接通電話求救。
 警方獲報到場隨即將女方送醫,由於傷勢嚴重,醫院發出病危通知,幸經開刀急救後保住性命,方男也立即被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