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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方將加強取締駕駛戴合格安全帽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警方取締未戴安全帽外,依法也要戴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安全帽,否則還是不合格。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前者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後者則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規定。
 有關警方取締安全帽,除駕駛人未戴安全帽外,另以安全帽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是否扣緊安全帽帽帶為執法依據。至於安全帽上加裝一些飾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有處罰規定;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為保障民眾財產及生命安全,將針對易違規熱時、熱區路段加強取締執法,亦請民眾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確保交通順暢及共同營造安全的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