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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人工香料恐致癌 擬113年禁用

 中央社/台北4日電
 美國民團近年發現,多款讓食物增加水果、海鮮香氣的合成香料,恐有致癌風險。食藥署今天預告禁用其中3種合成香料,新制預計民國113年元旦上路,屆時違規添加者最高開罰2億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明訂禁用苯乙烯、丁香油酚甲醚及吡啶等3款合成香料物質。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接受訪問時說,美國消保團體近年在動物實驗中發現,這些合成香料在高劑量使用下恐有致癌疑慮,2018年10月宣布將於今年10月全面禁用。
 廖家鼎說,這些香料廣泛用於糖果餅乾、飲料、醬料等食品中,幫助食品模仿天然香料的風味,例如丁香油酚甲醚可讓食物聞起來有百香果、鳳梨、葡萄、葡萄柚、蔓越莓等水果風味;吡啶則是帶有鹹鹹的海鮮風味,常用於魚露、海鮮醬料。
 廖家鼎指出,這些香料雖然都是微量添加,但也不是非用不可的原料,考量少加香料、色素已成國際趨勢並兼顧民眾健康,經專家會議決議跟進美國禁令,該草案即日起將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
然而,美國公告禁用的合成香料共有6種,食藥署卻只公告禁用其中3種。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草案預告前曾邀集業者開會,部分香料因使用層面較廣、量較大,若全面禁用影響較大,加上國際間只有美國禁用,將視各國跟進狀況決定是否進一步禁用。
周珮如也強調,這些香料除了可以透過合成取得,也存在一般天然食材中,此次預告的禁令僅限以合成方式取得的原料,若從天然食材萃取出來不在禁止之列。
廖家鼎說,新制預計113年元旦實施,屆時生產的食品將不可添加這3款合成香料,違規添加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6萬至2億元;另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