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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長補選中選會指五日起不得散播民調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市第三屆市長補選將於八月十五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四日指出,從本月五日零時開始,不得發布及報導相關候選人民調,投票當天也不能透過網路助選,違者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
 中選會昨日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天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也就是自八月五日零時起至十五日下午四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同時投票日的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從事競選、助選活動,違反者,可處以新台幣五十萬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特別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