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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傳與女秘書不倫戀 女前夫提告求償200萬元

南市衛生局長陳怡傳出與女秘書不倫關係,被女秘書前夫控告妨害家庭並求償兩百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衛生局長陳怡被控與鄭姓已婚女秘書有不倫關係,被曾姓前夫以行車記錄器錄下對話,包含呻吟聲及鹹濕對話等,曾怒告通姦罪,刑事妨害家庭部分因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曾男心有不甘提侵害配偶權,求償兩百萬元,現由台南地院審理中。
 女秘書的曾姓前夫指控,陳怡和鄭姓女秘書被控於二0一七年十月十三日晚間鄭女開車載陳怡外出,停在台八十六號東西快速道路橋下便道,兩人閒話家常後,愈說愈露骨,對話也愈來愈鹹濕,沒多久後車內隱約傳出呻吟聲,期間兩人對話及其聲響全遭行車記錄器側錄,成了提告的關鍵證物。曾男從行車記錄器發現兩人對話、互動內容後,進一步找徵信社跟監,發現鄭女晚歸除了陪陳應酬外,兩人還多次在家久留,但並無進一步證據。曾男和鄭女兩人為此多次爭吵,並於二0一八年三月協議離婚後,曾男不滿婚姻被破壞,提告陳、鄭妨害家庭。
 檢察官勘驗錄音內容,除了約有五十秒的呻吟聲外,並無可供證明兩人有發生性行為的事證,難以認定通姦,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曾男不甘心檢方不起訴處分,改告民事,求償兩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