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沉迷宗教不擔家計 妻訴離獲准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永康區一名王姓男子因經濟問題與妻長期不睦,為尋求精神、心靈慰藉沉迷宗教,於家中貼滿符咒,甚至趁妻子不經意喝下符水。王妻認丈夫篤信宗教走火入魔、未負擔家中生活費任其獨自扛起家計,決定離婚。台南地院審酌兩人因經濟、宗教問題難取得共識判准離婚。
 王姓男子與妻子楊女於九十五年結婚後育有一子,楊女表示,以往王男每月均會拿出一萬兩千元作為家用,然而王男自一0六年起沉迷宗教後給予家用金錢銳減,一0八前十一月起更不再負擔家中經濟。更指稱王男於宮廟中花費許許多時間,經常晚歸、不陪伴家人,更在家中張貼大量符咒,甚至趁其不注意讓她喝下符水,也讓夫妻關係更加緊張。
 王男則反駁稱結婚以來將提款卡及存簿交由妻子保管,自己僅靠零用金度日,直至一0七年因改名重辦帳戶,才暫將提款卡及存簿取回,後仍持續負擔家用。針對宗教狂熱部分,王男稱之前因楊女身體不適,才經楊母介紹帶妻子至宮廟求助,自己才認識宮廟住持。由於工作、家庭的壓力繁重,加上妻子家人不時言語騷擾、疲勞轟炸,才為尋求精神及心靈上之慰藉,至宮廟處尋求短暫安寧。台南地院特傳喚兩人子女出庭,小孩於庭上證稱家中除了各處都貼有符咒,他更曾看過爸爸在樓梯間燒符咒。
 台南地院審酌認王男與妻婚後常因家庭經濟、宗教信仰等問題爭執,且兩人常期分房睡,自今年二月起也已分居,期間未曾聯繫,顯已無夫妻共同永久生活的本質,判准離婚。至於小孩照顧權歸屬,經主管機關審查評估子女之最佳利益等一切情狀,將小孩交予母親照顧,王男每月應負擔九七六八元扶養費,直至小孩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