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鐘姓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女網友後,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未料交往期間要求女友視訊直播自慰,更伺機以手機截圖。今年一月間,鐘男因不滿分手,向女友傳訊威脅要散佈其裸照,女方報警查辦,案經台南地院審酌,認鐘男犯妨害秘密及恐嚇罪嫌,判處拘役九十日。
廿七歲的鐘男於去年一月間,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張姓女網友,兩人也進一步交往成為男女朋友,然而鐘男卻趁張女視訊時,以手機拍照竊錄女友裸露身體、自慰。直至今年一月,鐘男將照片截圖傳給張女,張才意外發現遭男友偷拍。
張女事後隨即封鎖鐘男、斷絕聯絡,同年三月,鐘男復撥打電話連繫張女,恫嚇揚言要公開照片,稱「沒關係,你都不講話沒關係,我如果沒把你的照片分人看,我再被妳笑死,沒關係,要告盡量去告」,讓張女心生畏怖,不敢再接電話;四月鐘男再傳恐嚇訊息,祭出最後通牒,表示一周後將至臉書社團公開張女照片與聯絡電話,張女只好報警求助。
警方循線查獲鐘男高雄之租屋處並將其帶回,訊後依妨害秘密及恐嚇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鐘與前女友是友人關係,應互相尊重,縱有感情糾葛,應理性處理。鐘卻以手機竊錄告訴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與恐嚇等行為,對女方造成極大傷害與不安。依法判處拘役九十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