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樹林大柑園地區劃定特定農業區管制三十餘年,至今年七月上旬獲內政部核備,同意由「特定農業區」調整為「一般農業區」;新北市府地政局已於九月中旬完成公告,並主動為地主登載地籍變更資訊,預計十月上旬可完成。
新北市樹林大柑園地區民國七十年開始劃為特定農業區,時至今日,當地發展現況顯已不復早期特農區優良農地條件,但仍受到嚴格之土地使用管制致限制發展,近年地方反彈聲浪迭起。
經新北市府積極爭取,並展開現況勘查及與在地民眾、團體等協調溝通後,向內政部提報將大柑園特定農業區調整為一般農業區,今年七月上旬獲內政部同意核備。
地政局指出,大柑園地區調整為一般農業區後,仍需依使用地類別之容許項目合法使用土地,惟民眾倘有變更使用之計畫,可在擬具興辦事業計畫並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向該局申請變更使用地。另未來如有相關開發情形,仍應加強農水路改善,避免影響周邊農業之正常使用。
地政局表示,本案獲內政部核備後八月十九日起於樹林、三峽及鶯歌區公所辦理公告作業,並已全面發函通知區內九千七百餘名土地所有權人。
公告期滿後,刻由樹林地政事務所主動趕辦地籍異動作業,預計十月上旬完成,屆時範圍內土地之登記簿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欄位將改為「一般農業區」,地主毋須申請權狀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