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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指遊說法登記制成效不佳申請自動調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遊說法實施至今十三年,但遊說申請登記案件僅四百二十四件,無法反映實際遊說情形,監察委員王幼玲、施錦芳認為遊說法登記制度落實不力,十三日已申請自動調查,將了解遊說法執行不彰的原因為何。
遊說法規定,遊說者意圖影響法令、政策或議案的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直接向被遊說者表達意見之前,應作申請登記。
但監委發現,遊說法從九十六年八月八日公布實施至今年六月底止,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受理的遊說申請登記案件,總計僅四百二十四件,似未能反映實際遊說情形,各界質疑遊說法形同虛設。
監委指出,遊說法在中央及地方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執行成效不彰,其原因為何?遊說者、被遊說者及其所屬機關,於辦理申請遊說登記時,面臨哪些問題?
主管機關內政部,有無檢討相關法規規範?有無積極推動落實遊說登記制度,以落實「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參與」的立法目的?相關疑義,有深入了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