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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涉侵占拾得物 分局自清送辦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北投分局再爆員警侵占民眾拾得物案件,偵查隊王姓警務員去年承辦拾得業務期間,涉嫌侵占民眾拾得的遺失物十一件,總價約一萬多元,接手業務員警發現有異後,向督察組檢舉,分局經約詢王男後,其因無法交代物品去處被依業務侵占罪移送法辦。
北投分局表示,偵查隊王姓警務員在一0八年九至十二月承辦民眾拾得業務,工作內容是負責把拾得物輸入電腦系統,通知失主認領,但王員卻未依規定辦理拾得遺失物品的公告程序,直到今年接手業務的員警發現有十一件民眾送來的遺失物不翼而飛,才向分局督察組檢舉。
督察組接獲檢舉後主動展開調查,發現王員家庭環境很好,不像是會貪圖小便宜的人,但在約詢王員時,他無法清楚交代十一件不翼而飛的遺失物去處,於是依業務侵占將王員移送法辦。
北投分局去年也曾發生林姓員侵占四萬餘元拾得物案,也是由分局自清後移送法辦;北投分局強調,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及查察不法情事,將配合士林地方檢察署協助持續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