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李易諴及林雍達涉嫌共諜案,認定三人於八年前起涉吸收在台政黨相關人員,要求交付相關資料,十三日依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等罪嫌將三人起訴。
檢調六月十七日發動搜索,約談陳惟仁、李易諴及林雍達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林男十萬元交保,陳、李聲押禁見獲准。昨天起訴後移審北院,晚間裁定陳、李各以十萬、六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陳惟仁、林雍達、李易諴先後於十多年前分別擔任不同立委助理,後來往返兩岸經商。民國一0一年間,陳、林於中國大陸廣東珠海與中共國安部人員「黃冠龍(化名)」接觸,會談後答應在台蒐集情資。
一0一至一0五年間,林雍達協助將陳惟仁提供的文件打成電腦檔後,寄給黃冠龍的電郵信箱,協助在台從事發展組織、刺密蒐情,林男不定期自陳男領受上萬元工作費。
一0三年間,陳惟仁以金錢利誘讓李易諴同意於一0四年三月下旬,共同赴廣州與黃冠龍會談,吸收李男為組織成員。陳、李於當時開始至一0七年間,共同分工蒐情,赴陸接受任務。
一0六年六月起,黃冠龍指示吸收政府資管系統外包商,布建專業技術人選。李易諴請有相關技術背景的黃姓友人協助駭進健保資料庫,以取得蔡英文的就醫病歷資料,遭黃男拒絕配合。
一0七年初,陳惟仁、李易諴就時任立委柯建銘的隨扈、隸屬新竹市警局彭姓員警進行吸收布建,陳男同年五月引介李男與彭員結識,作為李男下線,請彭員取得民進黨內部總統選舉相關情資,但彭員不配合。
檢方認為,陳惟仁、李易諴犯修正前國安法發展組織既遂、未遂罪嫌,以及修正前刺探蒐集公務秘密消息物品罪嫌;林雍達涉犯發展組織罪嫌,且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昨天依法將三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