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一歲男子曾文彥於去年十二月涉嫌縱火燒毀台南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造成七死兩傷悲劇,遭南市檢方求處極刑。十九日台南地院開庭審理,曾嫌出庭不僅未表現悔意,更嗆聲「案子是我做的,但若非負責人兒子和我結怨,也不會發生這種事,他才是罪人」。
去年曾與家人爭吵後欲返回真理前輩堂,向負責人張和平表示欲返回居住,然而卻遭張姓負責人以無剩餘之房間婉拒,曾竟心生怨恨,購買汽油放火。由於佛堂內有大量木造隔間,火勢迅速蔓延,導致佛堂七死兩傷慘劇,台南地檢署十日偵查終結起訴曾文彥。
十九日開庭審理時,台南地院法官針對當天勤務指揮中心接獲的通報內容、現場情況並傳喚玉井分局警方釐清相關細節,欲釐清曾是否符合自首要件。
法官在審理期間,詢問曾對於檢察官起訴事由有何意見時,曾嫌坦白承認是自己作案,但卻當庭指控張姓負責人之子先與其結怨,如果沒有結怨,就不會發生這件憾事。
檢警調查,曾文彥過去涉有多起前科,讓父母十分頭痛,一0六年在少年法官安排下至真理前輩堂居住,期能透過宗教力量感化他。然而曾性情乖張,時常情緒失控與人爭執,期間與負責人張和平之子因細故發生口角糾紛,曾揚言放火燒佛堂後憤而離去。
檢方痛斥曾文彥預謀以汽油潑灑並點火,形同「無差別式弒殺」,僅因一時情緒無法平復,竟以縱火方式發洩。手段兇殘、行徑冷血,至今仍無悔意,建請法院權衡上述各項情節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