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楊姓男子因不滿網紅蔡阿嘎在網路上的言論,以三十萬元代價找來吳、陳二人「教訓」他,致蔡男受傷及蔡妻動胎氣。士林地院審理後,審酌三人均坦承犯案,二十一日依教唆傷害罪將楊、吳各判刑六月、五月,依傷害罪將陳男判刑五月,均得易科罰金。
蔡阿嘎今年三月三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左右,騎機車載孕妻,行經北投致遠一路、明德路口時,突遭陳姓男子持鐵鎚朝其右膝部敲擊兩下,機車失去平衡而倒地,蔡阿嘎的妻子不慎被波及,動胎氣而住院。
檢警查出,楊男因不滿蔡阿嘎,今年二月底向吳男出價三十萬元,要吳男找人毆打蔡阿嘎。吳男三月二日凌晨,到新北市林口區找陳男,轉交楊男提供的蔡阿嘎住處地址、機車車號等資料。陳男次日即持鐵鎚毆打蔡。
檢調循線逮捕楊、吳、陳,檢方將楊姓主嫌向法院聲押獲准,另兩人交保。檢方起訴三人後,裁定將在押的楊男以五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法官審理指出,楊男因不詳原因,以金錢利誘吳男教唆陳男打人,犯罪事實明確,於光天化日公然行凶,視法紀於無物,審酌楊男等三人於審理時坦承犯行,酌予判刑五月至六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