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廿三日電
台北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委陳誼誠,被控任內參加聯誼餐會時,強吻現場女教師,涉性騷擾,法院拘役五十天確定。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陳誼誠罰款十萬元。
判決指出,陳誼誠在北市原民會主委任內,於民國一0七年一月廿七日下午參加某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看到一名女教師在台上唱歌,隨即上台與女教師一起唱歌。
女教師指控,陳誼誠拉她的手,想要親她,她把陳誼誠推開後繼續唱歌,沒想到陳誼誠又靠近她,拉她的手,拉開她的帽子,親吻她的左臉頰,過程中陳誼誠還說「我一定要親到妳」。女教師提告性騷擾。
陳誼誠在事發後辭職,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誼誠拘役五十天,可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陳誼誠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他當時飲酒,唱歌時不勝酒力,因重心不穩而碰觸女教師,並無性騷擾意圖。
監察院今年四月間認定陳誼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規定,不僅傷害女教師人格尊嚴,且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有重大違失,將他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審理。
陳誼誠辯稱,他到餐會時已有醉意,對於是否曾對女教師碰觸、親吻,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不過,懲戒法庭根據陳誼誠於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台北地檢署供述,認定他於餐會當時雖帶有酒意,然對於自己的行為仍有意識,並未採信他的說詞。
懲戒法庭指出,陳誼誠為政務人員,言行舉止動見觀瞻,竟失態而有唐突放蕩行為,侵害女教師的人格尊嚴及身體自主權,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與政府信譽,判決罰款十萬元。案件可上訴。